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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WEEE及ROHs两项立法的目的 WEEE指令的目的在于提高报废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及再循环率,从而降低最终处理的电子废料的数量,以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提高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同时,欧盟有关专家还认为,WEEE指令的实施将迫使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加快环保绿色产品的研究 、 设计和产业化生产。根据WEEE指令,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起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 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并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以方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处理报废设备。 ROHs指令出台的目的非常明确, 在欧盟市场上禁止含有某些有害物质的产品出售及使用。根据该法案,自2006年 7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电子电气设备必须禁止使用铅、水银、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聚溴二苯醚(PBDE)和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
三、WEEE及ROHs两项指令的具体内容 (一)WEEE及ROHs指令涉及产品领域 总而言之,所有需要电力驱动的设备都将纳入WEEE及ROHs两个指令的控制范围。按产品领域来分,上述两指令主要涵盖以下10项消费及工业用电子电气设备领域: ·大型家用电器;包括: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 ·小型家用电器;包括:吸尘器、烤面包机、咖啡壶。 ·IT及信息产品;包括:个人电脑、打印机、移动电话。 ·家用电子消费产品;包括: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 ·照明设备; ·电子电气工具;包括:锯、电钻、缝纫机。 ·玩具、休闲及运动产品;包括:电动玩具车、电子游戏机。 ·医疗设备;包括:心脏仪、渗析仪。 ·监控设备;包括:烟雾探测器、热控装置。 ·自动售货机 关于WEEE指令所涉及产品的详细清单可以参见该指令的附件IB。需要指出的是,涉及产品清单只是象征性的,具体产品还会在指令实施过程中予以进一步修正或补充。
(二)涉及WEEE及ROHs指令的几个需特别关注的时间 ·2004年8月13日; 各成员国将两指令写入本国法律的最后期限。 ·2005年8月13日; 报废电子电气产品回收体系、处理及成本支付系统必须开始运转,该两指令必须开始作为各成员国法律生效。 ·2006年7月1日; 含有ROHs指令禁止使用的重金属及以及聚溴二苯醚(PBDE)和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子电气产品将被阻挡在欧盟市场之外。 还要指出的是,两指令还是带有妥协色彩,爱尔兰和希腊两国可以在WEEE及ROHs指令规定生效期限的两年后执行上述两指令。 |